調貨注意事項:
1.一筆訂單中若包含"調貨中"商品,則將於調書完成後一併寄送,不會先寄送其他已有書籍。避免同訂單商品延遲出貨,建議您單獨下單,謝謝耐心等候。
2.書籍調貨準備工作約七至十五個工作天,我們將依訂單付款順序處理。請您訂購時注意,也謝謝您的耐心等候。
本書特色
以刑法各章節編排題目順序,讓讀者針對不熟悉的單元可以更集中火力練習特定章節考古題,亦可讓同時有讀書進度的讀者依章節練習,更加深對於題目的印象。
條文與實務見解清晰詳列,不用再翻其他書籍與資料,邊做考古題邊複習完所有可能漏掉的觀念。
除了基於實務見解完整性而須大篇幅論述外,盡量以詳盡且不繁雜的方式讓讀者知道為何要這樣選,且指出非答案的選項為何不能選,而非流於背誦。
作者簡介
齊聖
輔大財經法律系
輔大法研所刑事法組
律師高考及格
從轉系進法律系前就已想專研刑法,到後來真的考上刑法組,成為刑法教學者的人。也是一個教書、備課到很煩躁,但又喜歡看到學生從迷惘到恍然大悟的表情,所以繼續從事教學工作的人。
國考的上榜之路雖艱困,但並非遙不可及的夢想,只要找到適合自己的方式加不斷努力,一定會有相當的收穫。
作者序
筆者將本書定位為考前最後反覆練習題目的書籍,但考量讀者面對大量條文與實務見解會有忘記的情形產生,詳解皆已盡可能附上相關實務見解與法條,避免讀者在考前尚須花時間查找。
相對於實例題或申論題,在選擇題的作答上,記憶穩定實務見解與熟悉條文本身更為重要,所以除了新修法之外,無須刻意追求新的見解,以既有的為主力即可,因此考古題額外重要,不斷練習考古題會是比較恰當的作法。而且為了讓實例題能有更多時間作答,選擇題的部分最好是快狠準,才有機會拿到高分。
在詳解方面,由於是定位為考前最後複習的書籍,筆者盡可能以精簡的方式說明,但在筆者認為必須詳加解釋的部分、或是參考的實務見解不能只節錄一小段以避免讀者理解上的困難時,仍然會用較大的篇幅呈現。即便是選擇題,仍希望讀者能理解考題,而不是單純背誦答案,否則題目一有變化很可能就會落入出題者的陷阱。
最後,感謝讀享出版社,有了王蘋總編之邀請、茗莘編輯、王文編輯與讀享團隊的協助與校對,才讓我寫書與出書的理想可以實踐;感謝輔大學弟妹,對於我即將完成這本書的期待與肯定,讓我更有動力好好完成;感謝一碗半,從我開始到完成的這段時間的協助,不論是物理上還是精神上,還有當我耍廢耍太久時,每次都兇巴巴的督促我趕快把書完成,希望未來我們都能各自逐步地完成接下來的人生目標;感謝我的家人,精神上的支持與鼓勵,讓我更能心無旁鶩的把這本書完成。
齊聖
2022/6 於租屋處
目錄
命題分析 1
Topic 1 刑法總則
一、法例 1-1
二、刑事責任 1-21
三、未遂犯 1-60
四、正犯與共犯 1-71
五、刑 183
六、數罪併罰 1-93
七、刑之酌科及加減(包含自首) 1-98
八、緩刑 1-104
九、假釋 1-108
十、時效 1-113
十一、保安處分 1-113
Topic 2 刑法分則
一、瀆職罪 2-1
二、妨害公務罪 2-12
三、妨害秩序罪 2-20
四、脫逃罪 2-29
五、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2-36
六、偽證及誣告罪 2-41
七、公共危險罪 2-47
八、偽造有價證券罪 2-53
九、偽造文書印文罪 2-54
十、妨害性自主罪 2-62
十一、殺人罪 2-63
十二、傷害罪 2-66
十三、遺棄罪 2-68
十四、妨害自由罪 2-72
十五、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80
十六、妨害秘密罪 2-81
十七、竊盜罪 2-88
十八、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2-94
十九、侵占罪 2-99
二十、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99
二十一、恐嚇擄人勒贖罪 2-101
二十二、贓物罪 2-103
二十三、妨害電腦使用罪 2-103
二十四、綜合題型 2-111
齊聖
★重要事項備註:
1.購買前,請於﹝首頁-免費講座﹞,確定您的設備可以正常播放本網站提供的課程。
2.雲端函授課程可透過電腦、平板、手機的網際網路瀏覽器觀看,觀看時需保持網路連線功能,於觀看期限內可不限次數觀看。
3.部分課程提供紙本教材,教材會於付款完成後7-10個工作天內寄出。
★函授、雲端課程退費說明
本商品屬於行政院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為可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七日解除權之合理例外情事。若欲終止本項商品服務者,得依以下規定辦理退費:
一、收到函授教材或雲端帳號開通後七日內:
⑴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為未使用狀態(不得有註記、髒汙),且課程未觀看者(光碟未登入帳密,雲端未有觀看紀錄),可申請全額退費。
⑵部分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已使用畫記或有汙損,或部分課程已觀看者,得申請其餘未使用商品部分之退費(使用之部分課程費用以單科售價計算)。
二、收到函授教材或雲端帳號開通後逾七日:
⑴書籍、講義為未使用狀態,且課程未觀看者(光碟未登入帳密,雲端未有觀看紀錄),申請退費時,將扣除行政處理費,以商品售價8%計之;惟若所收取之8%部分,其金額未足新臺幣(下同)一千元者,以一千元為計。
⑵部分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已使用畫記或有汙損,或部分課程已觀看者,得申請其餘未使用商品部分之退費(使用之部分課程費用以單科售價計算),惟另須扣除行政處理費,其計算方式同前項約定。
三、收到函授教材或雲端帳號開通逾十五日,始終止本項商品服務者,全額不予退還。
1.購買前,請於﹝首頁-免費講座﹞,確定您的設備可以正常播放本網站提供的課程。
2.雲端函授課程可透過電腦、平板、手機的網際網路瀏覽器觀看,觀看時需保持網路連線功能,於觀看期限內可不限次數觀看。
3.部分課程提供紙本教材,教材會於付款完成後7-10個工作天內寄出。
★函授、雲端課程退費說明
本商品屬於行政院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為可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七日解除權之合理例外情事。若欲終止本項商品服務者,得依以下規定辦理退費:
一、收到函授教材或雲端帳號開通後七日內:
⑴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為未使用狀態(不得有註記、髒汙),且課程未觀看者(光碟未登入帳密,雲端未有觀看紀錄),可申請全額退費。
⑵部分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已使用畫記或有汙損,或部分課程已觀看者,得申請其餘未使用商品部分之退費(使用之部分課程費用以單科售價計算)。
二、收到函授教材或雲端帳號開通後逾七日:
⑴書籍、講義為未使用狀態,且課程未觀看者(光碟未登入帳密,雲端未有觀看紀錄),申請退費時,將扣除行政處理費,以商品售價8%計之;惟若所收取之8%部分,其金額未足新臺幣(下同)一千元者,以一千元為計。
⑵部分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已使用畫記或有汙損,或部分課程已觀看者,得申請其餘未使用商品部分之退費(使用之部分課程費用以單科售價計算),惟另須扣除行政處理費,其計算方式同前項約定。
三、收到函授教材或雲端帳號開通逾十五日,始終止本項商品服務者,全額不予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