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是一本刑法總則解題書(基礎篇)
    編號 | TCC05
    講師 | 大百合、小百合
    出版社 | 讀享
    77折售價 NT$462600

    關於課程

    About the course
    本書特色
    如果可以簡單,誰想要複雜?
     
    無奈的是,考試可不簡單。
    但我們可以用簡單的方式,讓你學會關於考試你應該要知道的事。
     
    ▎人一能之,己百之
    從基本題型到進階題型,層層堆疊,收錄破百題,就是要你熟能生巧、積沙成塔、勤能補拙!
     
    ▎一句話,提升你的閱卷好感度
    關鍵句型記在腦海,誰也帶不走,找到爭點就能對症下藥,並從模板加以延伸,論理更充實!
     
    ▎不只給你魚,還教你如何釣魚
    作為考試取向的工具書,本書不僅提供擬答,更著重於作答技巧的提點,幫助讀者舉一反三!
     
    ▎樹頭徛予在,毋驚樹尾做風颱
    刑總,乃學好刑法之根本。扎穩刑總的馬步,刑分才能更快上手,就算考刑法也能所向披靡!
     
    這些看似簡單的道理,卻都是成就上榜不可或缺的要件,《這是一本刑法總則解題書(基礎篇)》將這些要件一次集結,無疑是幫助你刑法得分的最佳助攻手!
     
     
    作者簡介
    大百合
    台大法律碩士
    律師高考及格
    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專業人員證照及格
    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及格
    衍生性金融商品銷售人員資格測驗及格
    無形資產評價管理師初級能力鑑定及格
    日本酒品鑑師(SSI SKN)
    執業律師
     
    小百合
    台大法律碩士
    律師高考及格
    導遊人員普考及格
    領隊人員普考及格
    中華工程仲裁協會仲裁人
    日本酒品鑑師(SSI SKN)
    執業律師
     
     
    七版序
      這次改版除了補充最近考題的考點分析外,其他主要是因應修法(尤其是本書第七章有關假釋及保安處分的部分)所做的調整,而三階架構(也就是犯罪論)以外的條文(我們先統稱為刑罰論),經常是學校老師沒教、自己念書來不及念的化外之地,大家熟悉的通常會集中在刑法第32條以前、還有第50條跟第55條吧?但刑罰論不僅條文多、規範細瑣,而且國家考試真的有可能會考,事實上也真的很重要!請讀者們分配一些讀書時間給刑罰論,尤其是本書中有提到的重點一定一定要會。
      在考題趨勢上,近幾年很明顯的集中在兩大類型考題:多數行為人(本書第五章,包含各類型正犯、教唆犯、幫助犯),以及錯誤論(本書第四、五章,尤其是違法性階層錯誤以及多數行為人的錯誤)。而回答這些考題的前提,還是要回歸到對於三階架構有基本的熟悉,所以,請讀者務必先打好基本功(本書第一至三章)再進入本書第四、五章。
      另外,要接觸大量的題目,練習到會自動反射的程度──可以把包裹在故事裡的爭點一一找出來、爭點是什麼?在本書第幾章?屬於三階裡的哪一階?法條如何規定?有哪些不同見解?實際模擬作答的重點在於質而不在於量,一開始邊翻書邊找答案都很正常,試著寫出一份完整的答案,練習個幾次後,那個答題架構就會變成你自己的東西,接下來就可以開始用看的、用想的,邊看邊抓爭點邊想作答重點,直到考前再實際練幾題找回手感就可以了,畢竟模擬作答是很花費寶貴時間的。以上是筆者的經驗談。
      人生中充滿大大小小的關卡與難題,國家考試絕對不會是其中最難的,但在這個當下,我們必須先通過這個關卡!刑法是個投入就一定會有收穫的科目,請讓刑法成為拉高你總分的助攻吧!心無旁鶩,金榜題名。
     
     
    目錄
    Chapter0 導讀──解題準備
    一、知己知彼──考試怎麼考?閱卷老師怎麼改? 0-2
    二、分點、分段、開標題?那要怎麼做? 0-2
    三、論罪過程再充實 0-5
    四、題型解析 0-6
     
    Chapter1 構成要件階層
    故意既遂犯之審查流程 1-2
    Topic1 因果關係與客觀歸責 1-3
    一、重點提示 1-3
    二、基本句型 1-7
    三、題型解析 1-8
    1.1.1 因果關係的基本判斷【91司特─書記官(四等)】 1-8
    1.1.2 累積因果關係與擇一因果關係【97調查局─法律實務組(三等)】 1-10
    1.1.3 反常因果歷程/因果歷程之重大偏離【99司特─書記官(四等)】 1-13
    題Extension.【92司特─書記官(四等)】 1-15
    1.1.4 客觀歸責理論──基本操作【108司特—書記官(三等)】 1-16
    1.1.5 客觀歸責理論──風險升高理論【107地特─法制(三等)】 1-19
    Topic2 不作為犯 1-21
    一、重點提示 1-21
    二、不作為犯基本句型 1-23
    三、題型解析 1-24
    1.2.1 不作為犯之因果關係【103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1-24
    1.2.2 特定近親關係之保證人地位1【91調查局─調查工作組(三等)】 1-26
    題Extension.【101普考─法律廉政】 1-28
    題Extension.【107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1-28
    1.2.3 特定近親關係之保證人地位2【102北大】 1-29
    1.2.4 危險場所管理者與危險前行為之保證人地位【103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人員(四等)】 1-31
    1.2.5 事實上自願承擔保護義務之保證人地位【99司特─觀護人(三等)】 1-32
    1.2.6 事實上自願承擔保護義務、危險源監督者之保證人地位【100司特─書記官(三等)】 1-34
    題Extension.【107調查局─調查工作組(四等)】 1-36
    1.2.7 危險前行為建構保證人地位之爭議【98司特─書記官(四等)】 1-37
    題Extension.【101司特─書記官(三等)】 1-40
    題Extension.【101檢事官─財經實務組(三等)】 1-40
    題Extension.【101調查局─調查工作組(三等)】 1-41
    延伸專題──不作為犯的因果關係 1-42
    Topic3 未遂犯 1-44
    一、重點提示 1-44
    二、基本句型 1-51
    三、題型解析 1-55
    1.3.1 單純未遂犯、著手的認定【90司法官】 1-55
    題Extension.【99警特─警察法制人員(三等)】 1-61
    1.3.2 不能未遂與普通未遂之區辨【100司特─書記官(三等)】 1-62
    題Extension.【95司法官】 1-65
    題Extension.【105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人員(四等)】 1-65
    題Extension.【107地特─法制(三等)】 1-66
    題Extension.【111司特─書記官(四等)】 1-66
    1.3.3 中止犯【100調查局─調查工作組(三等)】 1-67
    題Extension.【92司特─書記官(四等)】 1-69
    題Extension.【110司特─行政執行官(三等)】 1-69
    題Extension.【111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1-70
    1.3.4 中止犯+多數行為人【92司特─書記官(四等)】 1-71
    題Extension.【97檢事官─財經實務組(三等)】 1-74
    題Extension.【101軍法官】 1-74
    Topic4 過失犯 1-75
    一、重點提示 1-75
    二、基本句型 1-82
    三、題型解析 1-83
    1.4.1 過失犯1【100調查局─調查工作組(三等)】 1-83
    題Extension.【94地特─法制(三等)】 1-85
    1.4.2 過失犯2【100司特─觀護人(三等)】 1-86
    1.4.3 加重結果犯【102北大】 1-88
    延伸專題──對加重結果犯的質疑與限縮 1-90
    延伸專題──加重結果犯是否可成立共同正犯? 1-92
     
    Chapter2 違法性階層
    Topic1 正當防衛、緊急避難 2-3
    一、重點提示 2-3
    二、基本句型 2-6
    三、題型解析 2-9
    2.1.1 正當防衛【98司特─書記官(四等)】 2-9
    2.1.2 正當防衛之現在不法「侵害」及「手段必要性」【93司特─書記官(四等)】 2-11
    2.1.3 正當防衛之「現在」不法侵害【94高考─法制(三級)】 2-14
    題Extension.【94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2-17
    題Extension.【104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2-17
    題Extension.【102原特─一般行政(三等)】 2-18
    題Extension.【107司特─法警(四等)】 2-18
    題Extension.【110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2-19
    題Extension.【110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人員(四等)】 2-19
    題Extension.【110司特─書記官(四等)】 2-20
    題Extension.【111司特─書記官(三等)】 2-20
    2.1.4 正當防衛之防衛手段「必要性」【100調查局─調查工作組(三等)】 2-22
    題Extension.【101身特─一般行政(三等)】 2-23
    題Extension.【102司特─書記官(四等)】 2-24
    2.1.5 正當防衛之「現在」不法侵害及「手段必要性」【96基層警察─行政警察人員(四等)】 2-25
    延伸專題──延展型防衛過當 2-30
    2.1.6 緊急避難之「自招危難」及「手段適當性」【97司事官㈠(三等)(節錄)】 2-31
    2.1.7 緊急避難之「自招危難」【100司特─書記官(四等)】 2-33
    2.1.8 緊急避難之「手段衡平性」【95原特─一般行政(三等)】 2-35
    題Extension.【101軍法官】 2-37
    Topic2 其他法定阻卻違法事由、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開放性構成要件 2-39
    一、重點提示 2-39
    二、基本句型 2-44
    三、題型解析 2-46
    2.2.1 強制罪開放性構成要件、依法令之行為【94司特─書記官(四等)】 2-46
    題Extension.【104司特─書記官(三等)】 2-49
    題Extension.【107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2-49
    題Extension.【107地特─法制(三等)】 2-50
    2.2.2 依命令之行為1【96司特─監所管理員(四等)】 2-51
    題Extension.【101身特─書記官(四等)】 2-52
    2.2.3 依命令之行為2【93地特─法制(三等)】 2-53
    題Extension.【105普考─法律廉政】 2-54
    2.2.4 家長、教師懲戒權【100調查局─法律實務組(三等)】 2-55
     
    Chapter3 罪責階層及其他
    Topic1 罪責階層概說與原因自由行為 3-2
    一、重點提示 3-2
    二、基本句型 3-8
    三、題型解析 3-10
    3.1.1 原因自由行為1【93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3-10
    題Extension.【107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人員(四等)】 3-11
    3.1.2 原因自由行為2【97原特─一般行政(三等)】 3-12
    3.1.3 不能安全駕駛罪【97司特─書記官(四等)】 3-15
    3.1.4 刑法第19條第2、3項【97司特─書記官(四等)】 3-17
    題Extension.【101高考─法制(三級)】 3-20
    題Extension.【107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3-20
    Topic2 刑法分則中的罪責事由、客觀處罰條件及個人刑罰事由 3-21
    一、重點提示 3-21
    二、基本句型 3-25
    三、題型解析 3-26
    3.2.1 特別罪責事由:義憤殺人罪【100司特─書記官(三等)】 3-26
    題Extension.【101普考─法律廉政】 3-28
    3.2.2 特別罪責事由:湮滅刑事證據罪【100司特─書記官(四等)】 3-29
    3.2.3 客觀處罰條件:誹謗罪【99司特─書記官(四等)】 3-31
    3.2.4 客觀處罰條件:肇事逃逸罪【99司特─書記官(四等)】 3-34
     
    Chapter4 錯誤論
    Topic1 事實面構成要件錯誤──客體錯誤、打擊錯誤、因果歷程錯誤 4-3
    一、重點提示 4-3
    二、基本句型 4-11
    三、題型解析 4-12
    4.1.1 客體錯誤+打擊錯誤【102北大】 4-12
    題Extension.【102司特─行政執行官(三等)(節錄)】 4-16
    題Extension.【102司特─觀護人(三等)】 4-16
    題Extension.【107司特─法警(四等)】 4-17
    題Extension.【110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4-17
    題Extension.【110司特─書記官(四等)】 4-17
    4.1.2 不等價客體錯誤【103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4-19
    題Extension.【101調查局─調查工作組(三等)】 4-20
    題Extension.【110海岸巡防人員─海巡行政(三等)】 4-20
    4.1.3 等價客體錯誤【95台大】 4-22
    4.1.4 打擊錯誤與共同正犯錯誤【100司特─書記官(四等)】 4-25
    4.1.5 等價客體錯誤與教唆錯誤1【91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4-28
    4.1.6 等價客體錯誤與教唆錯誤2【89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4-31
    4.1.7 因果歷程錯誤【109普考—法律廉政】 4-35
    Topic2 事實面違法性錯誤──誤想防衛(避難)、偶然防衛(避難) 4-37
    一、重點提示 4-37
    二、基本句型 4-40
    三、題型解析 4-42
    4.2.1 誤想防衛1【改編自96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4-42
    題Extension.【110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4-44
    4.2.2 誤想防衛2【93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4-45
    4.2.3 誤想防衛3【96司特─書記官(四等)】 4-47
    題Extension.【104司特─書記官(四等)】 4-49
    4.2.4 誤想防衛與正當防衛【98司特─書記官(四等)】 4-50
    4.2.5 誤想避難1【98警特─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4-53
    4.2.6 誤想避難2【103高考─法制(三級)】 4-56
    4.2.7 偶然避難與等價客體錯誤【94政大】 4-58
    題Extension.【111地特─法制(三等)】 4-61
    Topic3 不作為犯之錯誤及法律面錯誤──禁止錯誤、幻覺犯、空白構成要件錯誤 4-62
    一、重點提示 4-63
    二、基本句型 4-67
    三、題型解析 4-69
    4.3.1 容許錯誤【93退役轉任─一般行政(三等)】 4-69
    4.3.2 空白構成要件錯誤【93司法官】 4-72
     
    Chapter5 多數犯罪人
    Topic1 正犯──共同正犯、間接正犯 5-3
    一、重點提示 5-3
    二、基本句型 5-11
    三、題型解析 5-13
    5.1.1 共同正犯【94司特─書記官(四等)】 5-14
    題Extension.【104檢事官─財經實務組(三等)】 5-16
    5.1.2 相續共同正犯【95司特─書記官(四等)】 5-19
    5.1.3 間接正犯1【107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5-23
    5.1.4 間接正犯2【94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5-26
    題Extension.【101調查局─調查工作組(三等)】 5-30
    題Extension.【107調查局─調查工作組(三等)】 5-30
    5.1.5 共同正犯欠缺罪責【96司特─監所管理員(四等)】 5-32
    題Extension.【101鐵特─法律政風(高員三級)】 5-38
    Topic2 參與犯──教唆犯、幫助犯 5-39
    一、重點提示 5-39
    二、基本句型 5-43
    三、題型解析 5-44
    5.2.1 教唆犯與共同正犯【97地特─法制(三等)】 5-44
    5.2.2 教唆犯與間接正犯【108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人員(四等)】 5-47
    題Extension.【110地特—法制(三等)】 5-49
    5.2.3 幫助犯與正犯【97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5-50
    5.2.4 未遂教唆【97司特─書記官(四等)】 5-53
    題Extension.【95原特─一般行政(三等)】 5-55
    題Extension.【105身特─書記官(四等)】 5-55
    5.2.5 幫助之因果關係【107調查局─調查工作組(四等)】 5-56
    5.2.6 欠缺幫助故意/中性幫助行為【98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5-58
    5.2.7 中性幫助【107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5-61
    5.2.8 限制從屬形式【93退役轉任─一般行政(三等)】 5-64
    5.2.9 犯罪人身分的判斷【102政大】 5-68
    Topic3 多數人犯罪的其他問題 5-71
    一、重點提示 5-71
    二、基本句型 5-81
    三、題型解析 5-83
    5.3.1 純正身分犯與不純正身分犯【95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5-83
    題Extension.【92高等檢定─法務】 5-88
    題Extension.【105上校轉任─廉政】 5-88
    5.3.2 純正身分犯【96原特─一般行政(二等)】 5-89
    5.3.3 罪責身分與教唆犯【86律師】 5-92
    5.3.4 共同正犯之脫離【102東吳(節錄)】 5-95
    5.3.5 共同正犯的踰越與脫離【103台大B卷】 5-98
    題Extension.【108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5-101
    5.3.6 雙重身分犯【99高考─法制(三級)】 5-102
    題Extension.【105海特─海巡行政(三等)】 5-107
    5.3.7 教唆行為vs.實行行為之錯誤1【90退役轉任─一般行政(三等)】 5-108
    題Extension.【101調查局─調查工作組(三等)】 5-109
    題Extension.【110司特─書記官(三等)】 5-110
    題Extension.【111地特─法制(三等)】 5-110
    5.3.8 教唆行為vs.實行行為之錯誤2【102北大】 5-111
    題Extension.【105調查局─調查工作組(三等)】 5-114
    題Extension.【105地特─法制(三等)】 5-114
    延伸專題──共同正犯於犯罪著手前便表明拒絕繼續參與犯罪,應如何評價? 5-115
     
    Chapter6 競合論
    一、重點提示 6-2
    二、基本句型 6-8
    三、題型解析 6-9
    6.1 想像競合與實質競合【96律師】 6-9
    6.2 吸收關係【改編自102政大】 6-12
    6.3 法條競合【99鐵特─法律政風(高員三級)】 6-16
    6.4 行為數的認定【96司法官】 6-18
    6.5 緊密時空關聯性vs.個人專屬法益【92律師】 6-22
    6.6 行為數認定【105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6-25
    題Extension.【100地特─法制(三等)】 6-27
     
    Chapter7 刑罰論與沒收
    刑罰論規範體系 7-2
    一、重點提示 7-3
    二、基本句型 7-30
    三、題型解析 7-31
    7.1 沒收1【105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7-31
    題Extension.【105司特─書記官(四等)】 7-35
    7.2 沒收2【105地特─法制(三等)】 7-36
    題Extension.【101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7-38
    7.3 累犯【105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7-39
    7.4 自首【100身特─書記官(四等)】 7-40
    題Extension.【105身特─書記官(四等)】 7-42
    題Extension.【101軍法官】 7-43
    7.5 緩刑與假釋【91司特─書記官(四等)】 7-44
     
    Chapter8 刑法之用語
    一、重點提示 8-2
    二、基本句型 8-10
     
    索引 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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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收到函授教材或雲端帳號開通後七日內:
    ⑴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為未使用狀態(不得有註記、髒汙),且課程未觀看者(光碟未登入帳密,雲端未有觀看紀錄),可申請全額退費。
    ⑵部分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已使用畫記或有汙損,或部分課程已觀看者,得申請其餘未使用商品部分之退費(使用之部分課程費用以單科售價計算)。

    二、收到函授教材或雲端帳號開通後逾七日:
    ⑴書籍、講義為未使用狀態,且課程未觀看者(光碟未登入帳密,雲端未有觀看紀錄),申請退費時,將扣除行政處理費,以商品售價8%計之;惟若所收取之8%部分,其金額未足新臺幣(下同)一千元者,以一千元為計。
    ⑵部分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已使用畫記或有汙損,或部分課程已觀看者,得申請其餘未使用商品部分之退費(使用之部分課程費用以單科售價計算),惟另須扣除行政處理費,其計算方式同前項約定。

    三、收到函授教材或雲端帳號開通逾十五日,始終止本項商品服務者,全額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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