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講座重點說明 ▇
課程特色:
包租代管為現代住宅政策重要之議題,為了健全住宅租賃市場,住宅租賃法自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生效迄今,有不同的普通法規與特別法規架構,問題甚為複雜。
本課程作者自租賃條例生效迄今,均從事該條例與消費者保護法間競合關係之研究,並著有租賃條例相關研究論文專書,無論從法理面或判決實務面,均有掌握最新之脈動。
本課程包括介紹租賃專法與其他特別法的法律關係;以及租賃住宅服務業從業人員、執業律師於現行實務所面臨之租賃爭議解析。
本課程之架構乃會建立在完整住宅租賃法的導覽,以及最新法院判決走向。並提供講者於各大住宅租賃公會授課之研析問題供讀者參考。
課程大綱:
壹、概說
貳、如何界定住宅租賃關係的法令適用
參、住宅租賃契約的爭議議題
一、租賃糾紛類型概說
二、積欠租金終止契約之程序
三、點交程序議題
四、公證與租賃
伍、無權占有之不當得利計算
六、特殊案例-兩公約施行法
肆、特約條款的合法性
一、任意期前終止之特約
二、租金補貼之特約
三、禁止入戶籍之特約
四、租賃契約審閱期
伍、惜命條款之特約
六、不得由保證金中扣抵租金之特約
七、買賣不破租賃之特約
伍、結論
▇ 影片時長約為2小時20分▇
陳冠甫律師
陳冠甫律師個人簡介
學歷:國立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博士班、國立高雄大學法學碩士
現任:
1. 中華民國住宅租賃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顧問
2. 台南市住宅租賃商業同業公會理事
3. 私立開南大學法律學系兼任講師
4. 全國律師聯合會-不動產委員會都市計畫及建築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5. 中華不動產仲裁協會
6.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
7. 新北市政府畸零地調處委員會委員
經歷:
98年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台北市政府危老推動師
講座邀請:
中華民國公證人公會全國聯合會教育研習—租賃法與公證
桃園市地政士公會學術講座-新租賃法與爭議解析
行政院農田水利署嘉南分署、瑠公分署教育訓練講座
社團法人台灣租賃住宅及管理協會租賃風險管理課程
著作
1. 耕地三七五減租法規彙編(合著)(2018)
2. 民法總則:初,老師開講系列 保成出版社(2018)
3. 包租代管法制與實務—租賃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釋義 新學林(2019)
4.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釋義與實務解說 新學林(2022)
5.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書泉(2022)
6. 不動產事件辦案手冊(合著: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事件析論) 台北律師公會(2023)
7. 新手律師執業指南(合著:不動產買賣交易、不動產租賃事件)台北律師公會(2023)
8. 其他:不動產相關法學論文二十餘篇
學歷:國立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博士班、國立高雄大學法學碩士
現任:
1. 中華民國住宅租賃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顧問
2. 台南市住宅租賃商業同業公會理事
3. 私立開南大學法律學系兼任講師
4. 全國律師聯合會-不動產委員會都市計畫及建築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5. 中華不動產仲裁協會
6.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
7. 新北市政府畸零地調處委員會委員
經歷:
98年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台北市政府危老推動師
講座邀請:
中華民國公證人公會全國聯合會教育研習—租賃法與公證
桃園市地政士公會學術講座-新租賃法與爭議解析
行政院農田水利署嘉南分署、瑠公分署教育訓練講座
社團法人台灣租賃住宅及管理協會租賃風險管理課程
著作
1. 耕地三七五減租法規彙編(合著)(2018)
2. 民法總則:初,老師開講系列 保成出版社(2018)
3. 包租代管法制與實務—租賃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釋義 新學林(2019)
4.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釋義與實務解說 新學林(2022)
5.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書泉(2022)
6. 不動產事件辦案手冊(合著: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事件析論) 台北律師公會(2023)
7. 新手律師執業指南(合著:不動產買賣交易、不動產租賃事件)台北律師公會(2023)
8. 其他:不動產相關法學論文二十餘篇
★重要事項備註:
1.購買前,請於﹝首頁-免費講座﹞,確定您的設備可以正常播放本網站提供的課程。
2.雲端函授課程可透過電腦、平板、手機的網際網路瀏覽器觀看,觀看時需保持網路連線功能,於觀看期限內可不限次數觀看。
3.部分課程提供紙本教材,教材會於付款完成後7-10個工作天內寄出。
★函授、雲端課程退費說明
本商品屬於行政院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為可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七日解除權之合理例外情事。若欲終止本項商品服務者,得依以下規定辦理退費:
一、收到函授教材或雲端帳號開通後七日內:
⑴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為未使用狀態(不得有註記、髒汙),且課程未觀看者(光碟未登入帳密,雲端未有觀看紀錄),可申請全額退費。
⑵部分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已使用畫記或有汙損,或部分課程已觀看者,得申請其餘未使用商品部分之退費(使用之部分課程費用以單科售價計算)。
二、收到函授教材或雲端帳號開通後逾七日:
⑴書籍、講義為未使用狀態,且課程未觀看者(光碟未登入帳密,雲端未有觀看紀錄),申請退費時,將扣除行政處理費,以商品售價8%計之;惟若所收取之8%部分,其金額未足新臺幣(下同)一千元者,以一千元為計。
⑵部分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已使用畫記或有汙損,或部分課程已觀看者,得申請其餘未使用商品部分之退費(使用之部分課程費用以單科售價計算),惟另須扣除行政處理費,其計算方式同前項約定。
三、收到函授教材或雲端帳號開通逾十五日,始終止本項商品服務者,全額不予退還。
1.購買前,請於﹝首頁-免費講座﹞,確定您的設備可以正常播放本網站提供的課程。
2.雲端函授課程可透過電腦、平板、手機的網際網路瀏覽器觀看,觀看時需保持網路連線功能,於觀看期限內可不限次數觀看。
3.部分課程提供紙本教材,教材會於付款完成後7-10個工作天內寄出。
★函授、雲端課程退費說明
本商品屬於行政院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為可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七日解除權之合理例外情事。若欲終止本項商品服務者,得依以下規定辦理退費:
一、收到函授教材或雲端帳號開通後七日內:
⑴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為未使用狀態(不得有註記、髒汙),且課程未觀看者(光碟未登入帳密,雲端未有觀看紀錄),可申請全額退費。
⑵部分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已使用畫記或有汙損,或部分課程已觀看者,得申請其餘未使用商品部分之退費(使用之部分課程費用以單科售價計算)。
二、收到函授教材或雲端帳號開通後逾七日:
⑴書籍、講義為未使用狀態,且課程未觀看者(光碟未登入帳密,雲端未有觀看紀錄),申請退費時,將扣除行政處理費,以商品售價8%計之;惟若所收取之8%部分,其金額未足新臺幣(下同)一千元者,以一千元為計。
⑵部分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已使用畫記或有汙損,或部分課程已觀看者,得申請其餘未使用商品部分之退費(使用之部分課程費用以單科售價計算),惟另須扣除行政處理費,其計算方式同前項約定。
三、收到函授教材或雲端帳號開通逾十五日,始終止本項商品服務者,全額不予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