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義綱要
壹、民事保護令事件之實體與程序規範
貳、民事保護令事件之事前工作
參、民事通常保護令聲請狀之內容撰寫
肆、辦理民事保護令事件等家事事件之相關參考書
▍本課程不附紙本講義,僅有電子講義。
卓心雅律師
卓心雅
寬和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
國防大學管理學院法律學系兼任講師
東吳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民商法學組碩士
著作
律師攻略-從實習到受僱的生存法則(新學林,2019年)
法學做為科學之無價值性(合譯,元照,2019年)
律師之路-從實習到開業的武林秘笈(合著,讀享,2016年)
論借名登記之法律行為-以所有權歸屬為中心(東吳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11年)
期刊文章
不動產借名登記契約近十年之發展 (全國律師雜誌2020年10月號)
寬和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
國防大學管理學院法律學系兼任講師
東吳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民商法學組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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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
不動產借名登記契約近十年之發展 (全國律師雜誌2020年10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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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購買前,請於﹝首頁-免費講座﹞,確定您的設備可以正常播放本網站提供的課程。
2.雲端函授課程可透過電腦、平板、手機的網際網路瀏覽器觀看,觀看時需保持網路連線功能,於觀看期限內可不限次數觀看。
3.部分課程提供紙本教材,教材會於付款完成後7-10個工作天內寄出。
★函授、雲端課程退費說明
本商品屬於行政院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為可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七日解除權之合理例外情事。若欲終止本項商品服務者,得依以下規定辦理退費:
一、收到函授教材或雲端帳號開通後七日內:
⑴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為未使用狀態(不得有註記、髒汙),且課程未觀看者(光碟未登入帳密,雲端未有觀看紀錄),可申請全額退費。
⑵部分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已使用畫記或有汙損,或部分課程已觀看者,得申請其餘未使用商品部分之退費(使用之部分課程費用以單科售價計算)。
二、收到函授教材或雲端帳號開通後逾七日:
⑴書籍、講義為未使用狀態,且課程未觀看者(光碟未登入帳密,雲端未有觀看紀錄),申請退費時,將扣除行政處理費,以商品售價8%計之;惟若所收取之8%部分,其金額未足新臺幣(下同)一千元者,以一千元為計。
⑵部分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已使用畫記或有汙損,或部分課程已觀看者,得申請其餘未使用商品部分之退費(使用之部分課程費用以單科售價計算),惟另須扣除行政處理費,其計算方式同前項約定。
三、收到函授教材或雲端帳號開通逾十五日,始終止本項商品服務者,全額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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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函授教材或雲端帳號開通後七日內:
⑴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為未使用狀態(不得有註記、髒汙),且課程未觀看者(光碟未登入帳密,雲端未有觀看紀錄),可申請全額退費。
⑵部分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已使用畫記或有汙損,或部分課程已觀看者,得申請其餘未使用商品部分之退費(使用之部分課程費用以單科售價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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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部分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已使用畫記或有汙損,或部分課程已觀看者,得申請其餘未使用商品部分之退費(使用之部分課程費用以單科售價計算),惟另須扣除行政處理費,其計算方式同前項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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