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害人參與訴訟
    編號 | EVL9HC58
    講師 | Jango
    出版社 | 學稔函授課程
    可觀看天數 | 365
    8折售價 NT$360450

    關於課程

    About the cou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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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講座重點說明 ▇ 

     

    傳統刑事程序向來偏重保障被告權益,國際上遲至1980年代,聯合國方有保障被害人權益之相關宣言。

    近年,在刑事訴訟程序中,保障被害人權益的觀點興起,關於強化被害人訴訟地位、程序權利之呼聲增大,進而促成民國108年底,我國三讀通過關於被害人訴訟參加規定之修法,且此等新制亦已於民國109年1月初正式上路。

    本講座擬自保障被害人權益之法理出發,檢視舊法時期刑事訴訟程序對被害人保護的缺漏,再聚焦於未來新制適用上的基本認識,與新制可能會發生的問題。在有基礎認識後,進一步比較德國法與我國法在被害人訴訟參加制度上之不同,並補充對於被害人訴訟參加制度的質疑見解,增加考生們在答題寫作上的寫作參考素材。

    (本課程教材僅提供電子講義)

     

    重要事項備註:
    1. 雲端函授課程觀看期限:訂單完成日+365天

    2. 雲端函授課程可透過電腦、平板、手機的網際網路瀏覽器觀看,觀看時需保持網路連線功能,於觀看期限內可不限次數觀看。

     

     

    函授、雲端課程退費說明


    本商品屬於行政院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為可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七日解除權之合理例外情事。若欲終止本項商品服務者,得依以下規定辦理退費:

    一、收到函授教材或雲端帳號開通後七日內:

    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為未使用狀態(不得有註記、髒汙),且課程未觀看者(光碟未登入帳密,雲端未有觀看紀錄),可申請全額退費。
    部分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已使用畫記或有汙損,或部分課程已觀看者,得申請其餘未使用商品部分之退費(使用之部分課程費用以單科售價計算)。

    二、收到函授教材或雲端帳號開通後逾七日:

    書籍、講義為未使用狀態,且課程未觀看者(光碟未登入帳密,雲端未有觀看紀錄),申請退費時,將扣除行政處理費,以商品售價8%計之;惟若所收取之8%部分,其金額未足新臺幣(下同)一千元者,以一千元為計。
    部分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已使用畫記或有汙損,或部分課程已觀看者,得申請其餘未使用商品部分之退費(使用之部分課程費用以單科售價計算),惟另須扣除行政處理費,其計算方式同前項約定。

    三、收到函授教材或雲端帳號開通逾十五日,始終止本項商品服務者,全額不予退還。

    講師簡介

    Teacher profile
    Jango
    Jango
    律師高考及格
    台大刑法組
    台北大學法律服務社第32屆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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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⑴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為未使用狀態(不得有註記、髒汙),且課程未觀看者(光碟未登入帳密,雲端未有觀看紀錄),可申請全額退費。
    ⑵部分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已使用畫記或有汙損,或部分課程已觀看者,得申請其餘未使用商品部分之退費(使用之部分課程費用以單科售價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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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⑵部分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已使用畫記或有汙損,或部分課程已觀看者,得申請其餘未使用商品部分之退費(使用之部分課程費用以單科售價計算),惟另須扣除行政處理費,其計算方式同前項約定。

    三、收到函授教材或雲端帳號開通逾十五日,始終止本項商品服務者,全額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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