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進階契約法問題:醫療契約、信用卡契約、製造物供給契約
    編號 | EVL9HC40
    講師 | 程穎
    出版社 | 學稔函授課程
    時數 | 180
    可觀看天數 | 365
    8折售價 NT$360450

    關於課程

    About the cou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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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講座重點說明 ▇ 

     

    契約法一直都是國考的核心重點,本講座整理、分析三種無名契約「醫療契約」、「信用卡契約」、「製造物供給契約與合建契約」,並加上筆者認為可以一起抓來考的相關爭議,一併統整給同學,希望能帶給考生更深入、完整的學習。

    一、「醫療契約與醫療侵權責任」中,從醫療契約的性質起頭,整理醫療院所、醫師與病患間的三方契約關係,並討論醫療契約的成立、個數及學者最新文章討論的新穎爭議「不成立醫療契約下,醫院所為之治療可否向病患主張不當得利,或所為之給付為『道德上給付』,不可請求返還?」以及相當有實務意義的問題:「醫療美容之性質為何?得否適用消費者保護法?」最後再連結不當醫療下的侵權、契約責任:醫療過失、告知後同意法則、漢德公式、蛋殼頭蓋骨理論以及過失相抵的類推適用。

    二、「信用卡契約與預付型交易之消費者保護」中,除了了解信用卡契約中持卡人、特約商店及銀行的三方關係外,目前學說更重視的是信用卡契約中消費者保護的問題:盜刷風險分配、附卡持有人責任等。此均可和定型化契約管制一同出題,故和新興爭議「預付型交易問題」(如健身房契約)中消費者先付款,企業經營者再為給付之交易型態,應如何保護消費者做比較分析。

    三、「製造物供給契約與合建契約」中,兩者的核心問題相似:1.契約定性,及2.所有權如何歸屬。除了討論這兩點外,並彙整無名契約的定性理論。

     

    (本課程教材僅提供電子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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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商品屬於行政院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為可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七日解除權之合理例外情事。若欲終止本項商品服務者,得依以下規定辦理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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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已使用畫記或有汙損,或部分課程已觀看者,得申請其餘未使用商品部分之退費(使用之部分課程費用以單科售價計算),惟另須扣除行政處理費,其計算方式同前項約定。

    三、收到函授教材或雲端帳號開通逾十五日,始終止本項商品服務者,全額不予退還。

    講師簡介

    Teacher profile
    程穎
    程穎
    台大法研所民法組碩士生
    律師高考及格
    補習班名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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