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債總與債各的交錯:買賣與承攬的債務不履行與瑕疵擔保
    編號 | EVL9HC36
    講師 | 程穎
    出版社 | 學稔函授課程
    時數 | 180
    可觀看天數 | 365
    8折售價 NT$360450

    關於課程

    About the cou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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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講座重點說明 ▇ 

     

    瑕疵擔保制度和債務不履行制度之間的關係和差別,一直都是法研所和國考的重中之重。

     

    第一階段─債總:債務不履行與瑕疵擔保

    本課程從實務、傳統學說見解對瑕疵擔保和債務不履行的理解起頭,也就是考生(應該要)熟悉的瑕疵擔保法定無過失責任(權利瑕疵擔保、物之瑕疵擔保)、債務不履行三分法(不能、遲延、不完全給付);接著觀察新近學說見解努力與國際接軌,在債編修正中亦窺知一二,此尤為重要,同時提醒目前修法進程的重點,提供各位寫題訣竅。

     

    第二階段─債各:買賣與承攬

    在買賣和承攬的個別重點上,實務上務必熟讀的重要決議77.7、96.8、106.5,不僅是實務目前的穩定見解、學說熱門議題、更是國考常客,該重點特別指出,乃因講者發現即便是現役考生仍對這三個決議的使用和掌握差強人意。

     

    第三階段─總論與各論的交錯

    在分別講完買賣及承攬個別重點後,將把問題統整、收束,以表格比較買賣和承攬瑕疵擔保責任的差異及實務決議如何使用,作為本講的結尾。講者希望能為考生從「買賣、承攬、債務不履行、瑕疵擔保」,提供一個整體性的統整和整理),故取名為「債總和債各之交錯」。以期考生能透過本課程完整了解其箇中重點。

     

    (本課程教材僅提供電子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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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商品屬於行政院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為可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七日解除權之合理例外情事。若欲終止本項商品服務者,得依以下規定辦理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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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已使用畫記或有汙損,或部分課程已觀看者,得申請其餘未使用商品部分之退費(使用之部分課程費用以單科售價計算),惟另須扣除行政處理費,其計算方式同前項約定。

    三、收到函授教材或雲端帳號開通逾十五日,始終止本項商品服務者,全額不予退還。

    講師簡介

    Teacher profile
    程穎
    程穎
    台大法研所民法組碩士生
    律師高考及格
    補習班名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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