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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講座重點說明 ▇
契約法(借名登記契約問題)與物權法(違章建築)是我國民事法學上兩個重要的爭議,而既有爭議引申出的新問題要如何回應,是實務界或學說界都非常看重的,更是司律、法研所考試中重中之重。
近年亦發現實務、學說關注的新興爭議有三類,與「房屋」有關,分別是違章建築、借名登記、凶宅問題,如:
(一)違章建築,事實上處分權的性質為何?進而事實上處分權能否適用或類推適用有關民法排除侵害的規定、交易安全保護規定、保護房屋規定?
(二)借名登記,除傳統的不動產所有權借名登記外,筆者亦特別整理「借名登記抵押權」及實務見解仍在演進中的「動產(汽車)借名登記」,將借名登記類型化,比較個別案型中契約效力、出名人處分效力。
(三)凶宅在契約法(買到凶宅、承租人自殺)、侵權法(我的房屋變成凶宅),如何請求賠償。
等等以上問題,皆是筆者花相當的時間整理且分析;該爭議更是國家考試與法研所(例如109年台大B卷)的常客,可見命題老師對此的喜愛程度!本堂課程希望能把上述三個問題一次統整處理,便利同學理解、記憶。
(本課程教材僅提供電子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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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法研所民法組碩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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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為未使用狀態(不得有註記、髒汙),且課程未觀看者(光碟未登入帳密,雲端未有觀看紀錄),可申請全額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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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書籍、講義為未使用狀態,且課程未觀看者(光碟未登入帳密,雲端未有觀看紀錄),申請退費時,將扣除行政處理費,以商品售價8%計之;惟若所收取之8%部分,其金額未足新臺幣(下同)一千元者,以一千元為計。
⑵部分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已使用畫記或有汙損,或部分課程已觀看者,得申請其餘未使用商品部分之退費(使用之部分課程費用以單科售價計算),惟另須扣除行政處理費,其計算方式同前項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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