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權個論考試熱點:人身自由、言論自由、平等權以及基本權模板式解題思維
    編號 | EVL9HC126
    講師 | 鄭候群
    出版社 | 學稔函授課程
    時數 | 180
    可觀看天數 | 365
    8折售價 NT$360450

    關於課程

    About the cou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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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講座重點說明 ▇ 

     

    憲法基本權題型也可以套公式?歡迎同學認識憲法考科最著名的解題方法,本課程以不僵化的模板式解題思維,幫助大家面對吹毛求疵的閱卷委員,只要文字使用得當、一步步按照所教方法解題,就不會輕易被刁難。此外,透過爬梳不同類型基本權的考試熱點,協助同學複習通常及特殊情形的違憲審查架構。

    (本課程教材僅提供電子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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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函授、雲端課程退費說明


    本商品屬於行政院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為可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七日解除權之合理例外情事。若欲終止本項商品服務者,得依以下規定辦理退費:

    一、收到函授教材或雲端帳號開通後七日內:

    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為未使用狀態(不得有註記、髒汙),且課程未觀看者(光碟未登入帳密,雲端未有觀看紀錄),可申請全額退費。
    部分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已使用畫記或有汙損,或部分課程已觀看者,得申請其餘未使用商品部分之退費(使用之部分課程費用以單科售價計算)。

    二、收到函授教材或雲端帳號開通後逾七日:

    書籍、講義為未使用狀態,且課程未觀看者(光碟未登入帳密,雲端未有觀看紀錄),申請退費時,將扣除行政處理費,以商品售價8%計之;惟若所收取之8%部分,其金額未足新臺幣(下同)一千元者,以一千元為計。
    部分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已使用畫記或有汙損,或部分課程已觀看者,得申請其餘未使用商品部分之退費(使用之部分課程費用以單科售價計算),惟另須扣除行政處理費,其計算方式同前項約定。

    三、收到函授教材或雲端帳號開通逾十五日,始終止本項商品服務者,全額不予退還。

    講師簡介

    Teacher profile
    鄭候群
    鄭候群
    律師高考 及格
    司法特考四等書記官 及格
    國立政治大學法研所公法組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系司法組
    補教講師(專攻公法相關科目:憲法、行政法、立法程序與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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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函授、雲端課程退費說明
    本商品屬於行政院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為可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七日解除權之合理例外情事。若欲終止本項商品服務者,得依以下規定辦理退費:
    一、收到函授教材或雲端帳號開通後七日內:
    ⑴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為未使用狀態(不得有註記、髒汙),且課程未觀看者(光碟未登入帳密,雲端未有觀看紀錄),可申請全額退費。
    ⑵部分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已使用畫記或有汙損,或部分課程已觀看者,得申請其餘未使用商品部分之退費(使用之部分課程費用以單科售價計算)。

    二、收到函授教材或雲端帳號開通後逾七日:
    ⑴書籍、講義為未使用狀態,且課程未觀看者(光碟未登入帳密,雲端未有觀看紀錄),申請退費時,將扣除行政處理費,以商品售價8%計之;惟若所收取之8%部分,其金額未足新臺幣(下同)一千元者,以一千元為計。
    ⑵部分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已使用畫記或有汙損,或部分課程已觀看者,得申請其餘未使用商品部分之退費(使用之部分課程費用以單科售價計算),惟另須扣除行政處理費,其計算方式同前項約定。

    三、收到函授教材或雲端帳號開通逾十五日,始終止本項商品服務者,全額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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