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上班了!然後咧?—教你當個聰明的職場勞工
    編號 | AA005
    講師 | 蔡晴羽;插畫:mer‧mer
    出版社 | FUN學
    售價 NT$99390

    關於課程

    About the course

    本書特色
    拒當職場笨蛋!老派貓有絕招!
    教求職族、職場新鮮人必知的勞動法學分
    不讓你任人宰割!

    每一篇發生在你我周遭的職場故事,
    每一個你我都應該知道的勞動法律。

    拗口的法律名詞,利用活潑的插圖,讓你清楚明瞭!
    枯燥的法律關係,透過簡單的故事,讓你身歷其境!
    重要的法律權益,藉著清楚的說明,讓你全部掌握!

    本書收錄最新「一例一休」、「特休請假」、「最低服務年資」的修法以及相關函釋見解,讓即將步入或是初入職場的你,知道如何保護自己勞動權益。

    要上班了!然後咧?
    「怎麼避免求職陷阱?」
    「試用期長短老闆說了算嗎?」
    「薪資單該怎麼看?」
    「一例一休跟我有什麼關係?」
    「老闆隨便幫我調動職務可以嗎?」

    老派貓說:
    實際勞動條件(工作內容、工作地點、薪水待遇、是否投保勞保等),如與徵才廣告刊登內容不符;或雇主要求扣留證件、預繳保證金或收取費用、指示違反公序良俗的工作,都是違法徵才行為,可以依法申訴檢舉。

    老派貓說:
    試用期約定,應該是雇主已經「保留」解僱權之特別約定,於試用期間終止勞動契約仍不得違反誠信原則或權利濫用,雇主也不可以片面決定延長試用期間。

    老派貓說:
    除了本薪(底薪)外,任何雇主發放之獎金、津貼只要屬於勞務的對價而有「經常性」也都是工資,工資總額認定會影響到加班費、勞健保月投保薪資、退休金數額,影響勞工權益。是否低於基本工資而違法應在不計加班費之情況下,即使勞工是因績效、全勤等獎金掛0,以致低於基本工資,雇主仍屬違法。

    老派貓說:
    勞動基準法規定採「正常工時」制度。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單週7天只能工作5天,另有1天為例假、1天為休息日。在特定行業別可以經工會,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採取「二週」、「四週」、「八週」變形工時。變形工時只是在週次內工作時間可以挪移,不影響總工時、例休日天數,且加班仍應遵守每日不得超過12小時,單月加班總時數不得超過46小時規定。

    老派貓說:
    雇主調動勞工工作,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之約定,且應符合:(1)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且不得有不當動機及目的、(2)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3)調動後工作為勞工體能及技術可勝任、(4)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5)考量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否則即屬違法調動命令。

    【聯名推薦】
    張鑫隆教授
    林佳和教授
    周兆昱教授
    錢建榮法官
    邱顯智律師
    吳俊達律師
    周宇修律師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周漢威執行長
    新海工會林子文顧問
    臺灣鐵路產業工會
    南投縣教育產業工會
    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
    台灣勞工陣線協會

    【推薦文】
    吳俊達律師(尚詰法律事務所)
    本書清楚完整點出常見勞動法律問題,跟著晴羽律師學習魔法,不讓黑心職場坑你錢!
    林佳和教授(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
    有教科書的質,但無其艱澀;有實務見本之用,但看不到論理的弱。


    作者簡介
    蔡晴羽
    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學士、碩士
    經歷:
    永信法律事務所初級合夥律師
    圓矩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勞動視野工人法律義務諮詢研究員
    中華民國勞資關係協進會入廠輔導專家、課程講師
    訴訟經歷:
    RCA職業災害毒物侵權集體訴訟勞工律師團義務律師
    勞動部主管勞資爭議仲裁案新海瓦斯工會代理人
    臺鐵依法休假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案產業工會代理人
    極憲焦點駐站作家(http://www.focusconlaw.com/

    插圖
    mer‧mer
    一個喜歡海,喜歡用文字和插畫寫下心情的平凡的人
    mer‧mer的粉絲頁:www.facebook.com/ilovemermer


    作者序
    我想我會永遠記得我律師執業生涯,第一件為勞工打的官司,在我心中留下的分量。第一次熬夜看卷、寫狀,第一次上法庭辯論與聆聽宣判,也第一次為了案件流下了不甘的淚水。
    每個勞工案件,其實都不簡單。總在艱難中為尊嚴奮鬥,為生存頑固。
    因此,這二本書寫作的初衷,是希望寫給勞工與工會的簡單勞動法。以跳脫純學理探討,提供務實的知識入門。以利勞方了解自身的處境,第一時間蒐證和準備,進一步爭取權益。讓勞動法生活化、實用化,真正的為勞工與工會所用。
    此二本書取材範圍,不限勞動基準法,也涵蓋性別工作平等法、就業服務法、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勞權相關經濟法。更重要是集體勞動三法: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勞資爭議處理法的重點,以及如何善用法律扶助等資源進行救濟。使讀者除了掌握個別勞工權益外,也能夠理解團結和勞資爭議的具體方向。
    寫作上,透過案例故事,讓讀者身入其境。以【老派貓變法術】從基本的「法律原則」,到具體的「救濟方法」,提供「附錄書狀範例」,讓讀者在了解自身處境和權益後,有實作之可能性。部分章節有【然後咧?還有什麼話逆?】就相關議題提供進一步的思考和未來可關注修法動向。最後【老派貓碎碎念】為該章關鍵概念與【老派貓生法水】讓讀者可以參照相關法令與實務函釋、判決。
    自己身為律師,深知勞動法的多變與複雜。雖然如此,我經常認為,捍衛勞權的關鍵,經常不在律師,而是仰賴勞方的堅持與努力。勞工第一時間對自身權益的敏感度,掌握證據並願主動出擊,才是致勝的最終關鍵。
    勞資不對等靠的是「團結」,並以「法律實力」為後盾。在讀者不想讓步的時候,在想嘆息的時候,如果能因為這二本書的存在,感到不孤單,多一絲不放棄的力量,對我而言,就已心滿意足。


    目錄
    PART1. 新鮮的肝,跳樓大拍賣!─求職族勞動權益問題─
    不實徵才多,求職陷阱怎麼防?─談「違法徵才廣告」之問題
    面試要求透露隱私資料,我能說不嗎?─談「求職隱私與個資保護」之問題
    口頭約定,白紙黑字,正式上班才算數?─談「勞動契約生效」之問題
    不是勞動契約!你在跟我開玩笑嗎?─談「勞動契約從屬性」之問題
    我是法律規定下的勞工嗎?─談「勞動基準法適用範圍」之問題
    建教合作班學生=廉價童工?─談「技術生勞動權益」之問題
    鳥盡弓藏?─談「勞動契約繼續性」之問題
    派遣還是打零工?─談「派遣勞動」之問題
    人事的大絕招:「依公司規定」─談「工作規則」之問題
    蝦咪!第一個月薪水竟然變負的?─談「預先收費與預扣工資」之問題
    「試用期滿才錄用」是什麼意思?─談「試用期約定」之問題
    我把自己賣了嗎?─談「最低服務年限約定」之問題
    找親友簽署「人事保證」才能上班?─談「人事保證」之問題

    PART2. 「菜比巴」難道是我的錯!?-職場初心者勞動權益問題-
    有保有保庇,那些勞工保險不能少?─談「法定勞工保險」之問題
    第一次拿到薪資單,看攏瞴!─談「薪資結構與基本工資」之問題
    老闆!我抓到你勞保高薪低報了─談「勞保高薪低報」之問題
    客人就是神?接到投訴就扣薪,合理嗎?─談「工資全額給付原則」之問題
    獎金發不發,誰說了算?─談「工作規則不利益變更」之問題
    「一例一休」、「變形工時」搞得我好亂─談「工時制度與工時彈性」之問題
    沒日沒夜搞加班,救救我的肝─談「延長工時與加班費」之問題
    朝五晚九責任制,共體時艱22K─談「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問題
    休息是為了做更多的事─談「休息與待命」之問題
    颱風天生意最好了─談「天災放假」之問題
    特別休假休不完可以換錢嗎?─談「特別休假」之問題
    「請假?事情做完了嗎?」─談「請假」之問題
    人事異動,我抽到下下籤?─談「工作調動」之問題
    是股東,還是分母?─談「員工入股」之問題

    講師簡介

    Teacher profile
    蔡晴羽;插畫:mer‧mer

    購物與運費

    Shopping & Fees
    ★重要事項備註:
    1.購買前,請於﹝首頁-免費講座﹞,確定您的設備可以正常播放本網站提供的課程。
    2.雲端函授課程可透過電腦、平板、手機的網際網路瀏覽器觀看,觀看時需保持網路連線功能,於觀看期限內可不限次數觀看。
    3.部分課程提供紙本教材,教材會於付款完成後7-10個工作天內寄出。

    ★函授、雲端課程退費說明
    本商品屬於行政院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為可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七日解除權之合理例外情事。若欲終止本項商品服務者,得依以下規定辦理退費:
    一、收到函授教材或雲端帳號開通後七日內:
    ⑴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為未使用狀態(不得有註記、髒汙),且課程未觀看者(光碟未登入帳密,雲端未有觀看紀錄),可申請全額退費。
    ⑵部分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已使用畫記或有汙損,或部分課程已觀看者,得申請其餘未使用商品部分之退費(使用之部分課程費用以單科售價計算)。

    二、收到函授教材或雲端帳號開通後逾七日:
    ⑴書籍、講義為未使用狀態,且課程未觀看者(光碟未登入帳密,雲端未有觀看紀錄),申請退費時,將扣除行政處理費,以商品售價8%計之;惟若所收取之8%部分,其金額未足新臺幣(下同)一千元者,以一千元為計。
    ⑵部分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已使用畫記或有汙損,或部分課程已觀看者,得申請其餘未使用商品部分之退費(使用之部分課程費用以單科售價計算),惟另須扣除行政處理費,其計算方式同前項約定。

    三、收到函授教材或雲端帳號開通逾十五日,始終止本項商品服務者,全額不予退還。

    相關推薦

    Recommend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