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證券交易法爭點整理(附考前即時回顧別冊)
    編號 | 9AB10
    講師 | 黃程國
    出版社 | 學稔
    77折售價 NT$539700

    關於課程

    About the course
    本書特色
      看不出來考點在哪嗎?就算看出考點也不知道要寫什麼內容嗎?別擔心,《爭點整理》系列揉合學者重要文章及實務見解,從答題視角出發重新呈現爭點,讓您考試無往不利!
     
      「證交法就初次接觸的讀者而言,應該是入門門檻較高且具有技術性立法的一科,再加上主管機關對於證券市場頒布「多如牛毛」般的相關子法和行政函令,想要全盤瞭解,確實是一大困難,因此準備證交法考試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在證交法的脈絡中,一一點出爭點,透過爭點整理,層層剝開證交法的問題,深入淺出瞭解爭點。本書盡可能將證交法爭點網羅並予以白話方式說明,讓考生瞭解爭點的問題核心,並瞭解實務及學者論點所在,理解後反芻於答題上,以達最高投資報酬率的學習及複習。」
     
     
    作者簡介
    黃程國
    北大法研所碩士
    現任律師
    證基會講師
    公司治理協會講師
    律師高考及格
    信託從業人員考試及格
    股務從業人員考試及格
     
    證交法屬於技術性的一科,尤其主管機關多如牛毛的子法和行政函令,在學習上確實帶給考生莫大壓力,但在考試上爭點萬變不離其宗,而作為證交法爭點整理的本書,在龐大的資料中,如何幫助考生節省準備證交法的時間?如何能順利讓考生抓到爭點?如何快速建立證交法的體系架構?確實是本書最重要的任務。
    而「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即是筆者以不斷精益求精的態度,追求建構本書完善的內容,除了有限知識予以傳承外,希望能助考生快速脫離考試的苦海,人生還有很多美好的事物等著我們!
     
     
    八版序
      身在號稱第四次工業革命的浪潮中,近兩年從ChatGTP的話題引爆,AI人工智慧技術的持續創新與突破已成為熱門話題,不論是美股NVIDA、SMCI抑或是台股台積電等,證券交易市場凡涉有AI、晶片供應鏈之公司、廠商,均為投資當紅炸子雞,AI熱潮也讓各股上漲百倍有餘,甚至在亞洲股市中,日股打破塵封34年泡沫經濟前的歷史紀錄、台股的加權指數也創下20,112點之歷史新高,可謂前無古人之紀錄,而在股市浪潮是否又是一個泡沫?也值得投資大眾注意。
      本次兩年一次大改版,除配合112年修法、新增112、111年度司法官、律師以及各間大學法研所之證券交易法試題,發現所有爭點都是老面孔了,老話一句爭點均大同小異,差別在於別出心裁地,著重於時事改編,如此而已,除112年司法官、律師考的是新修法外,其餘部分的考題都逃不出本書爭點的範圍,尤其是112年台大法研所部分,更是與111年司法官、律師所如出一轍,在考對於財務報告及財務業務文件是否要具備「重大性」要件,由此可知,除熟讀教科書外,將爭點融會貫通,自能應付所有的考題。
      本書在筆者百忙之中終於將改版順利完成,還是感謝眾多讀者對於本書的肯定與支持,另外還要感謝學稔團隊工作人員對本書重視及不辭辛勞的監督與校對,除讓讀者有更好的閱讀品質,更讓本書臻於完美,由是感激。
     
    黃程國
    2024年3月
     
     
    目錄
    Chapter1證券交易法之基本概念
    主題概說1-2
    Q.01證券交易法之立法目的為何?其規範方式為何?1-3
    Q.02證券交易法與公司法之關係為何?非屬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買賣之事項,證券交易法是否優先適用?1-7
    Q.03何謂有價證券?證券交易法上之有價證券所指為何?1-10
    Q.04證券交易法上有價證券之定義是否能包括投資契約及票券?現行法在規定上有何問題?1-19
    考題參照1-24
    參考文獻1-28
     
    Chapter2發行市場之管理─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與私募
    主題概說2-2
    Q.01何謂有價證券「募集」之行為?公司對其股東或員工發行有價證券,是否屬於募集之行為?2-4
    Q.02「發行」之定義於證券交易法與公司法中是否相同?證券交易法上發行之定義是否能涵蓋「再次發行」?2-9
    Q.03何謂發行人?證券交易法第22條第3項之公開招募者是否屬於證券交易法中第5條之發行人?2-14
    Q.04何謂申請核准制與申報生效制?現行規定主管機關對於有價證券之募集與發行採取何種審查原則?2-17
    Q.05何謂有價證券之私募?私募有價證券是否構成內線交易?2-21
    Q.06私募有價證券之轉售限制規定為何?違反轉售限制之法律效果為何?我國私募制度有何缺失?2-28
    Q.07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強制股權分散之規定有何內容?該規定是否妥適?2-36
    考題參照2-40
    參考文獻2-55
     
    Chapter3流通市場之管理
    主題概說3-2
    Q.01證券流通市場分為集中交易市場與店頭市場,而何謂集中交易市場?又,店頭市場為何?此一分類有無必要?3-4
    Q.02證券交易法第150條規定場外交易之禁止,有無例外規定?其違反場外交易之效果為何?該規定有無刪除之必要?3-8
    Q.03有關公開收購有何規範?又,證券交易法有何保障投資人之規定?此外,有何其他重要之規定?3-12
    Q.04強制公開收購之立法目的為何?證券交易法上有何具體規範?而現行法上有關公開收購之規定有無檢討之必要?3-23
    考題參照3-29
    參考文獻3-37
     
    Chapter4資訊公開
    主題概說4-2
    Q.01公開原則之功能為何?公開原則應具備如何條件,才能發揮其功效?4-4
    Q.02公開說明書之目的及應編製公開說明書之情形為何?其編製原則及內容為何?4-9
    Q.03何人負有交付公開說明書之義務?至遲應於何時交付?其未交付公開說明書之民事責任為何?而證券交易法第31條第2項之請求權有何值得檢討之處?4-13
    Q.04證券交易法第32條規定公開說明書上有虛偽或隱匿之民事責任,其適用範圍為何?而條文中「主要內容」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應如何認定?4-19
    Q.05證券交易法第32條之損害賠償請求權人為何人?賠償義務人為何人?是否有免責規定?因果關係及損害賠償計算方式為何?4-24
    Q.06證券交易法第36條為繼續公開之規定,有關定期財務報告有何要求?即時公開?而財務報告之公開方式是否有特定方式?4-31
    Q.07當財務報告及財務業務文件有其虛偽、隱匿時,有何請求權可行使?其賠償義務人及責任型態為何?賠償方式為何?4-37
    Q.08可依證券交易法第20條之1請求損害賠償者為何人?因果關係應如何證明?而損害賠償金額又如何計算?4-45
    考題參照4-57
    參考文獻4-96
     
    Chapter5公開發行公司之管理
    主題概說5-2
    Q.01證券交易法上關於股東會召開有何特別規定?特定議案是否有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之規定?5-4
    Q.02證券交易法增訂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規定後,公開發行公司有幾種組織模式?獨立董事規定為何?5-7
    Q.03證券交易法上有關審計委員會有何規定?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制度有何檢討之處?薪資報酬委員會,其相關規定為何?5-14
    Q.04證券交易法對於董監事持股上有何限制?如未達規定而處以行政罰是否妥適?是否有其缺失?5-26
    Q.05證券交易法對於公開發行公司之內部人股權轉讓有何限制?該限制規定有何立法上缺失及建議?5-32
    Q.06證券交易法在認股權行使、發行公司債上有何特別規定?以及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及公積轉增資上有何不同於公司法之規定?5-39
    Q.07委託書意義及功能為何?取得委託書方式、相關資格及限制,證券交易法上有何規定?5-46
    Q.08現行委託書制度有何爭議問題?5-53
    Q.09公司買回自己股份(庫藏股)有何規定?其有何爭議問題存在?5-59
    考題參照5-67
    參考文獻5-90
     
    Chapter6證券市場之公平交易機制
    主題概說6-2
    Q.01證券交易法對於詐欺行為有何禁止之規定?6-5
    Q.02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第1項第1款違約不交割應如何認定?本款對於不履行交割以刑事責任加以處罰,是否妥適?6-10
    Q.03何謂沖洗買賣?2000年刪除前後,沖洗買賣是否應處罰?現行法已回植於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第1項第5款,在適用上有何爭議?6-14
    Q.04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第1項第3款謂為相對委託,與沖洗買賣有何區別?又有何客觀要件規定?6-18
    Q.05有關連續買賣之規定,係以行為人主觀須有抬高或壓低證券價格的意圖,應如何認定?「自行或以他人名義」及「連續以高價買入及低價賣出」所指為何?6-22
    Q.06何謂散布流言與不實資料?是否有與其他規定競合之情形?6-31
    Q.07操縱行為概括規定為何?與其他各款之操縱行為應如何適用?6-38
    Q.08何謂短線交易?其規範之客體為何?行為人之身分應如何認定?6-41
    Q.09證券交易法第157條規定「取得」、「賣出」及「買進」之行為應如何認定?其歸入權利益應如何計算?又,何人為行使主體?6-50
    Q.10禁止內線交易之立法理由為何?美國法上對於禁止內線交易之理論基礎為何?我國法又採取何種理論?6-60
    Q.11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1第1項對於規範客體有何規定?同條項各款之行為人應如何適用?6-66
    Q.12何謂「實際知悉」?內線消息應如何認定?6-76
    Q.13重大消息是否有成立或確定時點?而重大消息公開的方式有何特殊限制?6-85
    Q.14行為人以非自發性買賣或為他人買賣證券可否作為免責抗辯事由?預定的交易計畫可否作為免責抗辯事由?6-91
    Q.15內線交易之民事責任賠償義務人及請求權人為何人?如何計算賠償金額?6-98
    Q.16何謂非常規交易?證券交易法上背信與侵占的加重類型有何規定?而民事撤銷權又有何問題?實務上主要掏空公司的違法態樣為何?6-104
    考題參照6-114
    參考文獻6-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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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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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收到函授教材或雲端帳號開通逾十五日,始終止本項商品服務者,全額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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