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與前言
國立大學法律系畢業,目前就讀於法研所二年級。雖然目標是放在通過司律考試,但我覺得報名其他國考來感受考試的氛圍還滿重要的,幸運的話還能在考試時幫自己找出一些問題。今年幸運地在四等書記官撈到增額錄取,希望能夠分享自身經驗供大家參考。
二、成績
國文:57(申39、測18)
民法概要:56(申16、測40)
法學知識與英文:74
刑法概要:58(申18、測40)
行政法概要:54
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概要:50
總分:58.17分 (錄取標準:57分)
三、準備方式
1、國文
國文這科我沒有特別準備,主要就是把公文的格式記熟,應該就能拿到基本分了;作文部分我是臨場發揮,不過下場就是考試時寫得又卡又趕,寫到最後只能匆匆收尾,所以要提醒大家注意一下考試時間的分配,考前可以挑一兩位古人/名人的軼事、名言、著作來記,例如說一生起起伏伏、大起大落的那種,寫作時引用來做為自身體悟或是舉例應該都很好用。
2、民法概要
印象比較深刻的是今年考的第二題,因為我沒有特別記法條,所以考到物權法相關法條時,雖然知道題目要操作的法條內容是什麼,但卻不記得正確的條號,我覺得還滿影響考試當下的心理狀態的,邊寫邊覺得很不安,最後條號部分全都猜錯,分數也不太好看...所以奉勸大家還是要盡可能記一下常考的法條,真的不確定的話也不建議硬掰,否則可能會讓改題老師印象不太好,影響到分數。
3、法學知識與英文
這一科我沒有額外準備,英文部分底子不好的人(像是我本人)也不用太強求;不過憲法部分我覺得可以記一下基本國策的內容,稍微有個印象就好,在寫選擇題上應該能有點收穫;如果真的想再加強的話,練個幾年考古題、好好訂正,這個方式對寫選擇題應該也很受用。
4、刑法概要
我在第一題非常愚蠢地把竊盜未遂寫成了第320條「第2項」,而在爭點或個人見解應該沒有太多漏寫的情況下,我只拿了約一半的分數,可能因為開頭就被老師大扣分了,再次提醒大家條號不要寫錯,不然非常可惜。其實刑法考題爭點都很單純,也沒有過多包裝,都是基本功的測驗而已。
*推薦
楊過 讀我正解刑法爭點書
5、行政法概要
行政法常考的題目都滿固定的,像是行政行為的定性、合法性、救濟,各種送達(條號記得背),訴訟類型分辨之類的,我覺得把考古題做熟、基本觀念掌握好就足以應付這科了,記得不要看錯題目或完全寫偏就好。
*推薦
周凌周董行政法題型破解,這本書收錄題型來源甚廣,最大的優點就是把類似的考點不斷重複,加深讀者的印象,雖然偶爾自己預想的和作者的解法不同,但我覺得也能有效刺激自己的思維,提供讀者面對題目能有不同的思考;此外,每個爭點若有相同考點的題目,也會附上簡略的破題提醒,讓讀者能夠對特定爭點有更好的敏銳度,是一本值得推薦的好書。
6、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這一卷也是很喜歡考一些管轄、迴避、送達、上訴之類的問題,最基本的還是法條要開對,就算記不得正確條號,內容也要記清楚,像今年民訴第二題我就是不知道寄存送達的生效日怎麼算,直接瞎寫一頓(真的是在亂寫),最後老師只給我一分,非常慘烈,所以切忌抱著僥倖的心態,賭這個不會出、那個不會考,就算再基本的東西還是要有個印象,才有辦法擠出一點東西寫。
*推薦
Jango刑事訴訟法題型破解
如果刑訴要挑一本書應付國家考試的話,我想以這本書的內容豐富度絕對是足夠的,尤其Jango的解題內容總能讓人看出層次分明的答題架構,若能充分熟讀這本解題書,不僅是對於爭點的辨認和作答,就開標與層次感的鋪排也能有很大的幫助。
四、結論
以練習了幾年考古題及親自參加今年考試的感受而言,四等書記官的考試方向與司律考試並不相同,前者對於爭點的包裝幾乎是沒有,且一道題目之中的爭點也不若後者般複雜繁多,因此,只要扎實地挑一本教科書,建立好基礎觀念,並參考坊間解題書,熟習自己的答題架構,四等書記官的考試應該不太可能出現「完全不知道在考什麼」的窘境。
至於志在通過司律考試的考生,我認為透過書記官的考試也能練習如何控制答題時間,當答題時間不足的時候,就算懂得再多,仍然必須學會捨得、寫重點,絕對要把題目寫完,才能讓腦袋裡的知識最有效率地反應在成績與結果上。
#恭喜高同學上榜